执行工作作为司法程序的“最后一公里”,要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先。怀安法院将“情”注入到执行过程中,做到“情法并用”,不断加大司法力度,彰显司法温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近日,怀安法院执行法官通过释法明理,兼顾法理与亲情,妥善执结了一起继承纠纷案件。 张某育有子女4人,后因病去世,留下银行存款28万余元。其子女3人绕过年长的老大姐张某山,私下就张某遗产继承问题达成一致,分割了张某留下的存款28万余元。但是张某山获悉后,要求均分遗产,就此4个兄弟姐妹产生争议,无法调和。张某山一气之下将其他兄弟姐妹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分割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28万余元。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名下银行存款28万余元由4个兄弟姐妹按份额继承,并由其他3个兄弟姐妹支付张某山7万余元存款。 因3个兄弟姐妹未按时履行判决确定的法律义务,张某山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3个兄弟姐妹给付多分的继承款7万余元。执行法官郑一明收到案件后,经仔细查阅卷宗,敏锐地意识到该案的症结在于家庭矛盾的陈年累积,如何打开家庭成员的心扉,将是本案破局的关键。为此,郑法官调取了诉讼阶段的卷宗材料,并且多次与审判法官沟通交流,了解案件细节,详细掌握了双方的性情特点和家庭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