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为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怀安城镇组织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队、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者举办“12·4”国家宪法日及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领里矛盾纠纷典型案例等,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地位以及在生活中的体现等,持续引导广大群众更加自觉学习宪法知识,让宪法进一步融入日常生活,贴近人民群众。
【文明实践】怀安城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图文)
怀安团县委、县少工委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少先队标志标识专项检查(图文)